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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亏损诉请赔偿,庭审后,原告撤诉圆满解决!



在投资市场中,平台爆雷、亏损维权本是常发纠纷,但无端被诉、替人承担投资损失,却足以让普通人陷入两难境地。近日,我方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面对原告数万余元的赔偿诉求,通过精准抗辩、全面举证,最终促使原告撤诉,成功为当事人免除全部赔偿责任,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简介

W某某为普通投资者,经朋友介绍与原告X某相识。原告主动了解并参与V*、共*、*海三类投资项目,自行投入资金数万元。后因相关平台爆雷,原告X某投入的资金绝大部分无法取出,产生投资损失。


投资亏损后,原告以W某某系平台区域代理、承诺保本、代为操作资金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W某某赔偿损失的金额。


W某某无端被诉,面临赔偿风险,W某某陷入巨大困境。为证明自身清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W某某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团队,委托我们代理此案,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客户核心诉求

1. 澄清案件事实,证明我方当事人无过错、无赔偿责任;

2.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避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三、争议焦点

1. 事实认定争议大:原告主张我方当事人推广、承诺保本、代为操盘,我方主张仅为普通投资者、好意协助、已提示风险。双方陈述差异巨大,事实认定难度较高。

2. 刑民交叉程序适用:案涉平台涉嫌刑事诈骗,民事案件应否适用“先刑后民”。


四、办案思路与策略

接受委托后,我方律师团队迅速组建专项办案小组,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先固证、再抗辩、攻漏洞、守底线”的全方位办案策略,确保每一步都精准高效,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1. 全面梳理事实,固定关键证据:

   -- 核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账户操作记录,还原相识过程、投资决策、资金走向;

   -- 证明我方当事人仅为普通投资者,并非平台代理,未推广、未承诺保本;

2. 精准法律适用,构建抗辩体系:

   -- 援引“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原告无法证明W某某系平台代理、保本承诺、委托操盘,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 适用“投资风险自担原则”:原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决策投资,应自担市场风险;

   -- 提出“先刑后民”程序抗辩:案涉平台涉嫌诈骗,我方已提起刑事控告,民事案件应驳回并移送公安;

   -- 指出“虚假陈述风险”:原告存在虚假陈述嫌疑,其所述事实与证据不符,恶意提起诉讼要求无过错方承担损失,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甚至涉嫌虚假诉讼。

3. 严谨庭审攻防,直击对方漏洞:

   -- 逐一驳斥原告陈述,指出证据矛盾与事实不符;

   -- 清晰呈现资金流向,切断我方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 强调我方已尽风险提示义务,无过错、无侵权、无违约。


五、裁判结果


经法院开庭审理,我方提交的证据被充分采纳,抗辩意见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其主张,亦无法反驳我方的抗辩观点。最终,原告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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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最终实现:我方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赔偿,直接避免经济损失,并且澄清了不实指控,维护当事人名誉与合法权益。



六、案件启示

1. 投资务必审慎,风险自担是原则: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不存在绝对保本。投资者应自主核实项目资质,不盲目跟风,对自身决策负责。

2. 区分“好意协助”与“责任承担”:

   亲友间的信息分享、临时帮忙不等同于代理、担保或操盘,切勿因人情往来承担不必要法律责任。

3. 遇无端起诉,及时委托专业律师:

   被诉后不要慌乱,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梳理事实,由律师精准运用举证规则、程序规则、实体法律,最大化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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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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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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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人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


    核心业务范围:各类走私犯罪;诈骗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代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企业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


    综合业务范围

    刑事案件: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开发票类犯罪、串通投标罪、贪污贿赂类犯罪、组织卖淫罪;

    商事非诉:中小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覆盖合同风控、股权架构、经营合规、纠纷前置化解全流程。


    二、社会任职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州市走私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常备援助律师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值班律师

    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特邀法律专家;

     

    三、学术成果

    (1)论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及有效辩护思路》在国家级期期刊《科技新时代》杂志发表,并荣获全国教研优秀论文一等奖

    (2)作为副主编合菩《我国刑法中的情节犯研究》,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阳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游乐园充气滑梯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不批捕决定,当事人取保候审;

    林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刘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韩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廖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案: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郭某等人涉嫌非法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案: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李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从轻处罚;

    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