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朋友,却被诉赔32万? ——林智敏律师团队成功助当事人维权,驳回起诉!
朋友间搭把手转笔钱,竟成“委托理财”的被告,面临32万余元的巨额索赔?
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一起委托理财纠纷案件,凭借精准的抗辩策略与扎实的证据梳理,助力当事人K某某彻底洗清“背锅侠”的嫌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成功为当事人避免3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一、案情回顾
原告L某某诉称,其与被告K某某系朋友关系。K某某向其推荐了一个“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建议其提供资金由K某某代为理财。出于对朋友的信任,L某某先后累计投入32万余元。
L某某主张,款项交付后,K某某始终未向其报告理财进展,经多次追问才声称资金全部亏损且拒绝返还。L某某认为K某某未履行委托理财义务,亦未提供资金亏损的证据,涉嫌非法占有,已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要求K某某返还32万余元委托理财款及利息。
二、拨开迷雾:真相并非如此
接受委托后,我们与K某某进行了深入沟通,并仔细审查了所有材料。我们发现,L某某的陈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我们通过细致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从五个核心维度有力驳斥原告主张:
1. 否定法律关系: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存在多处虚假陈述,双方无任何书面委托理财合同,亦无口头委托理财的合意,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
2. 厘清操作主体:原告及其女儿完全掌握涉案平台的账户及密码,所有投资操作均由其自主完成,K某某仅协助完成转账,且原告已收到对应股币,从未提出任何异议。
3. 驳斥收益承诺:K某某从未向原告推荐所谓“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更未作出任何收益承诺,反而多次提醒原告“投资有风险,亏损需自担”。
4. 揭示案件性质:涉案平台并非K某某经营,该平台相关人员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K某某本人亦在该平台投资并遭受亏损,与原告一样是受害者。
5. 质疑证据效力: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存在明显伪造嫌疑,其行为甚至可能涉嫌伪证罪。
三、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陈述,最终采纳了我方的主要观点,依法作出“驳回原告L某某起诉”的裁定,核心裁判理由如下:
1. 原、被告之间无书面委托理财合同,对于是否构成委托理财关系存在重大争议,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委托理财的合意。
2. 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原告与涉案平台构成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案涉资金的流转、投资操作均与K某某无关。
3. 原告辩称L某某提供的网站并非案涉平台,但其一贯自主操作账户且从未提出异议,该主张明显不符合常理,法院不予采信。
4. 涉案平台相关人员已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涉及经济犯罪,不属于单纯的民事纠纷审理范围。
5. 原告的损失应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
四、律师办案心得与提醒
一场好心帮忙,险些酿成巨额损失。结合本案,林智敏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之间的信任值得珍惜,但涉及钱财往来时,务必坚守法律底线,避免沦为“背锅侠”:
1、明确权责边界:切勿轻易为他人的投资行为“牵线搭桥”或代为转账,确需帮忙的,应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明确自身仅为“协助者”,而非“受托人”。
2、拒绝口头约定:涉及资金往来、委托事项等,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核心内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3、警惕高息陷阱:面对“稳赚不赔”“高息回报”的投资项目,务必保持警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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