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7094-6906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无罪判决书核心摘录】“网红食品”案逆转


一、案件背景:一瓶“汽水”引发的刑事立案

我的当事人L先生,是一家新兴饮料企业的创始人。2022年初,其公司推出一款主打“零糖零卡、真实果汁添加”的果味气泡水,通过精准的社交媒体运营迅速走红,成为现象级产品,月销量一度突破百万瓶。

2023年中,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一次例行抽检中认定:该产品标签上宣称的“富含维生素C”含量略低于其自行标注数值的下限——虽仍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但未达到其“富含”级别的自我声明标准。同时,部分消费者反馈产品口感与宣传中的“鲜榨感”存在差异。基于上述问题,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L先生及其公司立案侦查,并迅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指控核心在于:当事人以次充好,销售未达其宣称高标准的产品,且销售额巨大,已构成刑事犯罪。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立即引发行业与公众的广泛关注。“网红食品都是智商税”“虚假宣传必须严惩”等舆论声浪不断发酵。对L先生而言,这不仅是企业生死攸关的危机,更意味着个人可能面临数年有期徒刑。压力如山,迫在眉睫。

 

二、辩护难点与核心策略:跳出“质量争议”,聚焦“刑法要件”

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并未陷入产品维生素C含量差零点几毫克、口感是否“足够鲜榨”等技术性或消费维权层面的争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类行政犯,关键在于严格审查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我们的辩护策略确立了清晰主线:

厘清“伪劣产品”的刑法边界: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强调的是产品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形,通常伴随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安全风险。而本案产品经多次复检,所有食品安全指标(如重金属、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所谓“维生素C含量未达‘富含’标准”,本质上属于标签标示不规范或广告宣传用语不当的问题,应归于《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或《食品安全法》的行政监管范畴。其“次”的程度远未达到需动用刑罚制裁的“伪劣”标准。

精准反驳“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我们系统调取了产品研发日志、原料采购凭证、生产记录、内部质检报告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L先生及其团队始终致力于生产合规、安全的产品。其标签标注的维生素C含量基于早期批次检测数据与理论添加值,后续因天然原料波动导致含量轻微浮动,属于正常生产现象,绝无故意使用劣质原料、降低标准以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恶意。这与刑法所打击的“知假售假”“蓄意欺诈”行为有本质区别。

引入专家意见与行业惯例:我们邀请食品科学专家出庭作证,从专业角度说明天然果汁中营养成分的正常波动范围,以及国家标准对营养标签允许的误差区间(如±20%)。同时,我们梳理了近年来同类案件的处理实践:因标签瑕疵或宣传用语不当引发的纠纷,绝大多数以行政处罚或民事调解结案,极少上升至刑事追责。此举有力地向法庭展示了行业共识与司法谦抑的应有尺度。

 

三、庭审交锋与逆转关键:法院采纳核心辩护观点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行为性质展开激烈交锋。

公诉人坚持认为,当事人借助网红经济流量红利,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销售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超出一般行政违法范畴,具备刑事可罚性。

我们则从容应对,重点阐述以下核心观点,最终被合议庭采纳,成为无罪判决的基石:

“刑法是社会防卫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谦抑性要求我们必须审慎区分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民事违约的界限。本案涉案产品经检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属于合格产品。被告人虽在标签标示上存在不够精准之处,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具有刑法意义上的‘以次充好’的欺诈故意,亦不足以认定产品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指的‘伪劣产品’。该行为本质上属于标签管理不规范,应由行政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将此类行为直接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严苛刑罚,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更可能对市场创新与经营活力造成寒蝉效应。不能因产品‘走红’,就施加更严苛甚至错误的法律评价。”

判决书核心摘录如下:

“……经查,涉案果味气泡水经检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系合格产品。被告人L某公司在产品标签上对维生素C含量的标示虽存在不够精准之处,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刑法意义上的‘以次充好’的欺诈故意,亦不足以认定涉案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规定的‘伪劣产品’。该行为性质更符合标签标注不规范之情形,应由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予以调整。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被告人L某无罪。”

 

四、律师心得:在热点案件中坚守专业定力

本案的无罪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洗清了罪名,也让我对办理涉“网红”“新业态”经济犯罪案件有了更深体悟:

穿透舆论迷雾,回归法律本源:热点案件常伴随强烈舆论压力与情绪化评判。律师必须保持高度专业定力,不为外界所扰,始终围绕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以证据和法律为武器,理性抗辩。

善用“刑行衔接”与“刑民区分”:许多经济纠纷本质属于行政或民事范畴。辩护中,清晰论证“为何本案不应纳入刑法评价”,往往比单纯否认指控更具说服力。律师应成为贯通不同法律领域的桥梁。

证据组织的精细化与叙事化:不仅要收集证据,更要善于“讲述”证据背后的故事。通过研发记录、内部沟通、会议纪要等材料,构建当事人真实经营意图与行为逻辑的完整图景,让法庭看到一个致力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家形象,而非一个抽象的“犯罪嫌疑人”。

 

结语

每一个无罪判决的背后,都是对法律原则的坚守与专业力量的胜利。对于陷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控的企业家而言,本案或许能带来启示:即便身处舆论风暴,即便面对新兴业态带来的法律模糊地带,只要牢牢把握“产品是否实质伪劣”与“主观是否蓄意欺诈”两大核心,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原则,依然存在争取公正结果的空间。希望这份实务复盘,能为迷途中的人带来一丝光亮与方向。

 

关键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律师‌  网红食品 刑事案件 食品标签 刑事立案‌  

无罪判决 成功案例‌  以次充好 无罪辩护 产品质量标准 刑事风险 

刑事律师 实战经验‌  新兴行业 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位在复杂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特别是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案件处理中,以“精准定性”和“体系化质证”著称的资深律师。

的执业历程始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深度耕耘,在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案件中,针对“权利人鉴定意见”构建了一套颠覆性的质证体系,屡次在重大疑难案件中实现突破。这套从证据源头进行解构的方法论,并未止步于单一领域。林律师将其娴熟运用于更广阔的经济犯罪辩护场景,尤其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案件中,面对产品质量标准、广告宣传合规、行政认定与刑事追诉的模糊地带,展现出卓越的法律定性能力。

擅长引导案件跳出单纯的质量或数额争论,直指《刑法》构成要件的核心。无论是“网红食品”案中厘清“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还是在其他涉企案件中辨析“经营创新”与“刑事风险”的差别,其辩护策略始终围绕 “行为本质是否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 这一根本展开。这种穿透复杂商业表象、紧扣法律逻辑的辩护风格,使其能够为陷入刑事指控的企业家提供最坚实的法律屏障。

凭借前瞻性的行业洞察与卓有成效的实战业绩,林智敏律师不仅成功代理多起不起诉、无罪案件,也为众多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刑事风险合规架构设计,其观点与案例已成为处理新兴业态法律争议的重要参考。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