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37天黄金救援期内实现不逮捕、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侦查阶段的37天“黄金救援期”,往往是决定案件走向与当事人命运的最关键阶段。
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G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便在此时限内取得了突破性成果——成功在刑事拘留第37天,争取到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G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重获人身自由!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当事人G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案件中,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能否有效介入,往往直接影响案件走向与当事人权益。面对时间紧迫、案情复杂的双重压力,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的林智敏律师团队。
核心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林智敏律师团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制定了以“第一时间会见+精准法律研判+高频沟通反馈”为核心的辩护方案:
1、深入会见,夯实事实基础: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24小时内即前往看守所会见G某,细致了解全案经过、涉案细节及其本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与地位,为后续辩护奠定事实基础。
2、专业研判,锚定案件焦点:团队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多轮法律研析,迅速将辩护焦点锁定于两个核心争议点:一是案件行为是否足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性问题;二是违法所得金额的认定,后者直接关系到量刑轻重。
3、高效专业沟通,提交意见:团队在侦查阶段即与办案机关保持积极主动、专业理性的沟通。围绕案件定性及数额认定等核心问题,及时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论证了对G某无逮捕必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

案件结果
经过团队连日高效、严谨的专业工作,辩护意见获得了办案机关的认真考量与采纳。G某在被拘留的第37天,成功被取保候审。
一纸取保候审决定,意味着G某结束了37天的羁押,得以回归家庭与社会,同时也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这37天的每一步,都凝聚了律师团队对时间的敬畏、对专业的执着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捍卫。
法律知识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