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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控不成立,严格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终审无罪


专注帮信罪辩护以来,我始终坚守一个核心原则: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绝非空洞的法律口号,而是无数案件中,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坚实防线。今天分享的这起帮信罪终审无罪案,是我亲自代理的真实案件,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恰恰围绕“主观明知”与“情节严重”这两个帮信罪的构成关键,最终通过精准的辩护逻辑、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说服终审法院,撤销一审有罪判决,改判当事人无罪。写下这篇案例,既是对过往办案经历的复盘总结,更希望能给正深陷帮信罪困扰的当事人及家属,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参考和方向——很多时候,看似“板上钉钉”的指控,背后往往藏着关键的辩护突破口。

 

案件介绍

先说说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姓纪(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此处隐去全名),是一名普通的个体工商户,平时经营着小生意,性格老实本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前半年,纪先生经一位多年未见的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做电商生意”的李某,李某称自己的电商账户近期出现异常,无法正常收款,想借纪先生的个人银行卡临时走几笔账,承诺事后给纪先生2000元辛苦费,还反复强调“都是正常的货款,绝对不碰违法的事”。

 

纪先生一开始十分犹豫,毕竟银行卡属于个人重要物品,随意出借总觉得不妥,但架不住朋友的反复劝说,再加上李某言辞恳切,还拿出了所谓的“电商营业执照”(后来证实是伪造的),纪先生想着只是临时借几天,既能帮朋友解围,还能有一点额外收入,便答应了。随后,纪先生将自己的一张储蓄卡借给了李某,并且告知了银行卡密码(现在回想起来,这是纪先生最失误的地方,也给后续案件办理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但自始至终,纪先生没有参与任何一笔资金的转账操作,也没有过问李某具体的资金流向,甚至不清楚李某实际用这张银行卡做了什么。

 

大约一个月后,纪先生突然被公安机关传唤,这才得知,自己的那张银行卡,竟被李某用于转移网络诈骗资金,涉案流水高达30余万元,其中3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直接流入了该账户。公安机关当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纪先生立案侦查,随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纪先生出借银行卡并提供密码,客观上为李某的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且涉案流水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遂以帮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纪先生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接到一审判决后,纪先生和他的家人彻底懵了。纪先生反复跟我说:律师,我真的不知道他是用来诈骗的,我就是好心帮个忙,怎么就构成犯罪了?”看着当事人绝望又无助的模样,我更加坚定了帮他洗清冤屈的决心。接手案件后,我没有急于否定一审判决,而是花费整整三天时间,逐字逐句梳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讯问笔录、银行流水、李某的供述、纪先生与李某的聊天记录,以及检察机关提交的所有证据,全力寻找一审判决的漏洞和辩护的突破口。

 

案件办理过程

经过细致梳理,我发现了两个核心问题,这也是本案辩护的关键所在:第一,一审法院认定纪先生“主观明知”李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证据不足;第二,一审法院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存在扩大解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这两个问题,也是帮信罪案件中最常见、最易出现误判的地方,很多当事人之所以被定罪,都是因为法院在这两个关键点上作出了不利于当事人的推定。

 

先说说“主观明知”的问题。帮信罪的构成,必须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主观要件,缺一不可。根据两高《帮信罪司法解释》及2025年最新司法意见,“明知”的认定,必须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行为表现、交往情况等综合判断,不能仅凭“供卡”就推定明知,更不能以“事后结果倒推主观故意”。本案中,纪先生文化程度不高,常年专注于自己的小生意,对网络诈骗、帮信罪等相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这一点有其周边邻居、生意伙伴的证言可以佐证。

 

从交往情况来看,纪先生与李某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此前并无任何交集,对李某的真实职业、收入来源、具体从事的业务均不了解,根本无法预判李某会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犯罪。从行为表现来看,纪先生出借银行卡时,李某明确告知其是“电商货款结算”,还提供了伪造的营业执照,结合纪先生的认知水平,他有充分理由相信李某的说法;且纪先生从未参与任何一笔资金的转账操作,也没有收取任何违法所得——李某承诺的2000元辛苦费,自始至终都没有兑现,这一点有纪先生的供述、李某的证言以及相关聊天记录可以相互印证。更重要的是,纪先生在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后,第一时间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没有任何逃避、隐瞒的行为,这也足以证明,他主观上确实没有明知的故意。

 

再说说“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帮信罪是典型的情节犯,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能构成犯罪,而“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司法解释有明确的量化规定,包括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等,司法机关不能随意扩大解释,这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本案中,一审法院仅以“涉案流水30余万元”为由,认定纪先生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却忽略了一个关键前提:纪先生对涉案资金的性质完全不知情,且未实际参与资金流转,更未获得任何违法所得。

 

根据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强调“获利”需为实际取得的违法所得,口头承诺未兑现的不认定;同时明确,“单次提供账户且未参与操作、主动止损未造成损失”属于情节轻微,不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本案中,纪先生仅出借了一张银行卡,且未参与任何转账操作,在得知账户异常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主动止损,未给被害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行为显然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一审法院将其认定为“情节严重”,属于对法律条文的扩大解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庭审交锋

在二审庭审中,我围绕上述两个核心辩护点,结合全案证据,进行了充分、严谨的辩护。我明确提出,帮信罪的认定,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既不能忽视主观明知的核心要件,也不能随意突破“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否则就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极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我还提交了补充证据,包括纪先生的生意流水、周边人员的证言,进一步佐证纪先生的认知水平和主观状态,证明其确实不知道李某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网络诈骗。

 

庭审过程中,我还重点强调了一个细节:很多普通人对“出借银行卡”的法律风险认知不足,总觉得只是“帮个忙”,却不知道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但法律的制裁,应当针对那些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主动提供帮助并获利的人,而非那些因认知不足、好心办坏事、没有任何主观恶意的普通人。如果仅凭“出借银行卡”这一行为,就推定当事人“主观明知”、认定其构成帮信罪,无疑会扩大打击范围,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不符合帮信罪的立法初衷。

 

最终判决结果(撤销一审判决结果,改判无罪)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主观明知”和“情节严重”的认定存在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据此,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纪先生无罪,同时退还其已缴纳的罚金。

 

案件总结

当结合这起案件,我想给大家提几点实用的提醒,尤其是对于那些可能面临帮信罪指控,或者正被相关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及家属。首先,一定要明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收款码等行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哪怕是朋友、亲戚求助,也一定要果断拒绝,不要抱有“只是借用几天,不会出问题”的侥幸心理——很多帮信罪的当事人,都是因为一时心软、心存侥幸,最终身陷囹圄。其次,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传唤、立案,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帮信罪辩护律师,不要盲目供述,更不要试图逃避、隐瞒,律师能帮你梳理案件脉络、找到辩护突破口,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帮信罪不是“口袋罪”,它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和法定标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们辩护的核心武器。作为专注帮信罪辩护的律师,我办理过大量帮信罪案件,见过太多因为认知不足、好心办坏事而被定罪的当事人,也成功帮助许多当事人洗清冤屈、获得无罪判决。我始终认为,律师的职责,不仅是为当事人辩护,更是要通过一个个案件,传递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让法律的边界更加清晰,让更多人了解帮信罪的法律风险,避免误入歧途。

 

核心关键词

#帮信罪律师  #帮信罪无罪辩护律师  #帮信罪二审无罪辩护律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帮信罪主观明知辩护 #帮信罪二审辩护律师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内帮信罪深度辩护领域领军人物,深耕刑事辩护领域,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关联犯罪的无罪辩护与不起诉抗辩,尤其擅长轻罪案件精细化辩护,精准破解“主观明知”“情节严重”等核心辩护难点。

 

林智敏律师凭借对帮信罪构成要件、证据规则的极致把控,构建“证据解构+法理阐释+情理考量”的专属辩护体系,执业以来已助力数百名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撤案及无罪判决,坚定守护当事人无案底底线。林智敏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极致、人文赋能”的辩护理念,深耕案件微观证据裂痕,精准突破指控壁垒,以专业力量守护当事人的自由与人生底色。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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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