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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涉伪劣产品犯罪|证据不足不起诉,保住经营与无犯罪记录


在专注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的过程中,我始终坚信:刑事案件的核心是证据,尤其是企业涉罪案件,一句“证据不足”,背后关乎的可能是一家企业的生死存亡,是几十上百人的就业生计,更是企业负责人一生的清白与无犯罪记录。今天分享的这起案例,没有惊天动地的庭审交锋,却有着最接地气的实务价值——通过精准的证据研判、严谨的辩护逻辑,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帮企业卸下刑事包袱,守住了合法经营的根基,也帮负责人保住了无犯罪记录,这也是我办理这类案件最看重的“胜诉”意义。

 

案情简介

接手这起案件时,当事人严总(化名)的状态近乎崩溃。他经营的食品加工企业,成立八年,主营杂粮分装与销售,在当地小有名气,带动了周边十几个农户就业。可就在2024年下半年,公安机关突然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企业立案侦查,查封了车间部分库存,传唤了严总及两名生产主管,一时间,供应商催款、经销商退货、员工人心惶惶,企业陷入全面停滞,严总更是整夜无法入眠——他很清楚,一旦被定罪,企业不仅要面临巨额罚金、吊销执照,自己也会留下犯罪记录,这辈子都无法再正常经营,多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

 

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时,反复强调“我们绝对没有故意做伪劣产品”,可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初步证据,他们又无从辩驳:侦查机关认为,企业部分批次的杂粮,经检测水分含量略高于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且涉案销售金额已达18万余元,远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万元的入罪门槛,涉嫌构成该罪,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深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领域,我深知,企业涉此类犯罪,最容易陷入的误区就是“检测不合格=犯罪”。很多企业负责人不清楚,行政处罚层面的“不合格”,与刑事犯罪层面的“伪劣产品”,有着本质区别——刑事司法对“伪劣”的认定更为严格,不仅要求产品不符合标准,更要求该不合格达到“足以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程度,且主观上必须具备故意。这也是我接手案件后,首要研判的核心要点。

 

办案过程

接手案件后,我没有急于出具辩护意见,而是花了整整三天时间,逐页审阅案卷材料,从侦查笔录、检测报告、销售台账,到企业的生产流程记录、原料采购凭证,逐一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我多次会见严总,耐心倾听他的经营历程,核实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总坦言,企业一直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生产,杂粮水分含量偶尔略高,是因为仓储环境湿度控制出现临时波动,并非故意掺杂、掺假,也没有以次充好,且所有批次产品均经过初步自检,从未收到过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

 

结合案卷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我很快找到了案件的辩护突破口——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无法达到刑事诉讼“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这也是最终能争取到不起诉的关键。具体来说,有三个核心问题,足以动摇案件的定罪基础。

 

第一个核心问题,涉案产品并非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侦查机关依据的检测报告,仅能证明部分批次杂粮水分含量略高于国家标准,但该检测并未明确该水分超标是否会导致杂粮变质、无法食用,是否影响产品的核心使用性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刑法意义上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本案中,涉案杂粮仅水分略高,未出现变质、霉变等情况,也未造成任何消费者损害,本质上属于生产过程中的轻微瑕疵,更符合行政处罚的范畴,而非刑事犯罪意义上的“伪劣产品”,这一点,也是我与检察机关沟通时重点强调的核心观点。

 

第二个核心问题,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无法认定企业及负责人具有犯罪故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通过进货价格异常、逃避监管、产品外观明显低劣等情形推定“明知”,但本案中,所有证据均无法证明这一点。企业有完整的原料采购台账,原料均来自正规供应商,且留存了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生产流程有明确记录,自检环节规范;销售价格与市场正常价格一致,不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严总及生产主管的供述一致,均明确表示不清楚水分超标会被认定为“不合格”,且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整改了仓储环境,这些细节足以证明,企业及负责人主观上没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故意,不符合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第三个核心问题,涉案销售金额的认定存在瑕疵,证据不够严谨。侦查机关认定的18万余元销售金额,部分依据的是经销商的口头陈述,未提供完整的销售合同、转账记录、出库单等书面证据佐证,部分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与库存记录无法对应,存在重复计算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而本案中销售金额的认定,缺乏完整的书面证据链支撑,无法准确认定涉案金额,这也成为影响案件定罪的重要因素。

 

与检方沟通

明确辩护思路后,我立即撰写了详细的不起诉辩护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逐一阐述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同时附上企业的合规经营证明、过往荣誉、员工联名请愿书等材料,证明企业的社会价值和主观无过错。随后,我多次与检察机关的办案检察官沟通,当面阐述辩护观点,针对检察官提出的疑问,逐一补充说明,反复强调“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对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不仅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维护。

 

沟通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检察官最初认为,涉案产品确实存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且销售金额已达标,应当依法起诉。但我始终坚持,刑事处罚的边界必须清晰,不能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混为一谈,更不能仅凭单一的检测报告就认定犯罪。我结合过往办理的类似案例,比如此前代理的一起杂粮销售案,同样存在水分轻微超标,最终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的案例,向检察官详细说明此类案件的辩护要点和司法裁判倾向,同时提交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进一步支撑辩护观点。

 

此外,我还重点向检察官说明,该企业是当地的小微企业,带动了周边农户就业,若被定罪,企业将面临倒闭,十几名员工将失业,不仅会影响当事人家庭,也会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我的辩护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充侦查后,相关证据依然无法弥补短板,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认定企业及负责人构成犯罪。

 

案件结果(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当我把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严总手中时,这个在商场上打拼多年、从未轻易低头的男人,红了眼眶——他知道,这份决定书,不仅保住了他的清白,保住了他多年的心血,更保住了企业的未来,保住了十几名员工的生计。

 

案件办结后,严总按照我们的建议,完善了企业的质量管控体系,规范了仓储、生产、检测等各个环节,企业很快恢复了正常经营,如今依旧在当地稳步发展。这起案例,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从来不是“钻法律空子”,而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还原案件真相,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让每一个企业都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安心经营。

 

案件总结

在此,也想提醒各位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产品质量管控,规范生产、销售流程,留存好相关凭证,避免因轻微的质量瑕疵陷入刑事风险。一旦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要慌乱,更不要盲目认罪认罚——很多时候,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只要证据不足,就有争取不起诉、保住无犯罪记录的可能。作为专注于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我始终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用专业的辩护,帮当事人守住底线、保住希望,这也是我深耕这个领域的初心。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遇到这类案件时,最担心的就是“一旦被起诉,企业就完了,自己也会留下案底”。但从我的办案经验来看,这类案件并非“一旦涉案,必被定罪”,证据是否充分、主观是否有故意、产品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都是影响案件结果的关键因素。只要找对辩护方向,精准研判证据,就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撤案等有利结果,保住企业的经营资格和个人的无犯罪记录。

 

核心关键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 #伪劣产品犯罪辩护律师 #证据不足不起诉辩护

#企业涉伪劣产品罪辩护 #伪劣产品罪不起诉律师 #无犯罪记录辩护律师

#企业刑事辩护律师 #伪劣产品案件律师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是业内极具影响力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知识产权刑事辩护专家。其执业重心聚焦于企业涉伪劣产品、商标犯罪等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证据研判、定性争议等核心疑难问题,在证据不足不起诉、罪与非罪界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胜诉实务经验,深受当事人及同行认可。

 

林律师的执业特色的是精准拆解刑事指控逻辑,善于从证据源头突破,依托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构建严谨的辩护体系,尤其在涉案产品定性、主观故意认定、销售金额核算等关键环节,形成了系统化的辩护与质证策略。他常年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服务,受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同时其实务文章与辩护思路常发表于权威法律平台,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重要参考,彰显了专业深耕的行业价值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州市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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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刑事辩护林智敏律师,执业领域聚焦于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善于从细节切入,通过系统化研判,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重罪改轻罪、轻判、适用缓刑、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等良好结果。